关于纳税人办理错缴工会经费相关手续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05 浏览量:20134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让全市纳税人了解错缴工会经费后需要办理的事项,现就相关手续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错缴工会经费造成多交费的纳税人。

二、办理方式

1.纳税人首先应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将多缴的工会经费抵顶以后应缴的工会经费。

2.纳税人因特殊原因,确需退付的,提交申请材料至南昌市总工会财务部,由南昌市总工会财务部处理。

(1)提交材料。纳税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南昌市总工会财务部:

①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实后加盖单位公章(县区局公章)的退税申请表;

②错缴工会经费的完税缴款书复印件和纳税人应正确缴纳该单位工会经费的完税缴款书复印件;

③纳税人单位行政账户信息的材料,如开户许可证、加盖纳税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等。如工会经费误交至别家单位名下,则提供别家单位行政账户信息的材料。

(2)退付时间。南昌市总工会财务部受理退付申请材料后,按照相关程序在受理当月后的第二个月退付多缴的工会经费。特殊情况除外。

(3)退付账户。多缴的工会经费将返还至缴入单位的行政账户,不返还至个人账户。如纳税人多缴本单位的工会经费,经费将返还到该纳税人单位的行政账户;如纳税人误为别家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经费将返还至别家单位的行政账户,纳税人与别家单位协商处理后续事宜。

三、联系方式

南昌市总工会财务部咨询电话:83868362,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会展路29号1305室。

四、本文由南昌市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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