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工会成立于1984年8月,2007年7月召开东湖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更名成立东湖区总工会。根据东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三定”方案规定,东湖区总工会设行政编制4名(其中: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2名),设办公室、基层建设股、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东湖区职工服务中心,设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目前,全区共有10个镇(街道、管理处)工会联合会,10个系统工会,总计各级基层工会1800余家,会员2.4万余人。
一直以来,东湖区总工会在市总工会和中共东湖区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履行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群众的维护者和代表者的作用。
东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东湖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周春雷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唐浩
党组成员 曾纪勇
党组成员、副主席、经审委主任 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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