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并收到了当事人叶某赠送的感谢锦旗。
据悉,叶某入职于某电商公司从事电商配送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从平台接单后提供上门配送服务。近期,叶某与电商公司发生争议,随后申请劳动仲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受理后,本着“优先调解,调解先行”的工作模式,第一时间委托调解中心介入争议的处理。在调解中,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统一意见。为使调解工作顺利推进,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向他们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及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通过多次反复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这宗因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圆满地解决,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和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平台化、去雇主化为基本特征,以网约车司机、网约送餐员、网络主播等为代表的新型就业模式不断涌现,带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不断发展壮大。与此同时,一些平台将劳动关系违规界定为信息交易关系或合作关系,或刻意隐蔽劳动关系,以此规避责任义务,导致双方劳动关系不清晰、处理此类劳动争议难等问题日趋突出。为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该院一方面充分发挥多元调解在劳动争议解决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方面,加强仲裁员对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劳动关系、劳动基准等问题的研讨,明确不同主体的权责边界,从而做到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维护平台企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