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公司工会代表职工继续与企业行政方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量:1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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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方大特钢公司第十八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继续签订《工资集体合同》,这是继2012年起,公司连续七年签订该合同,此举切实维护广大的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供有利条件。
    近年来,方大特钢公司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营业绩连续8年实现逆势上扬。职工年均人收入由2009年3.03万元,上升至2017年的12.35万元/人,涨幅371%,今年1月起,公司又为每位员工每月涨2000元工资。在今年续签的《工资集体合同》进一步明确,2018年在全面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任务情况下,在岗员工人均工资比2017年(不含红包)增长6%以上。让职工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
    方大特钢公司始终坚持“经营企业一定要对政府有利、对企业有利、对员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加大宣传力度,依法进行协商,完善工作程序,对于化解劳资双方矛盾纠纷、稳定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方大特钢公司工会结合钢铁行业和民营企业的实际特点,每年与员工代表共同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公司以市场化为原则,以市场、能力和业绩水平为导向,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工资增长制度。在南昌市企业中率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成为江西省中第一家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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